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了解)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掌握)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掌握)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熟悉)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重点掌握)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费用扣除的方法
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应税项目 |
扣除方法 |
扣除标准 |
工资、薪金所得 |
定额扣除 |
2008年3月1日起,扣除额为2000元/月;附加费用扣除额:2800元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2000元/月) |
劳务报酬所得 |
定额和比例相结合扣除办法 |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 |
财产转让所得 |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无费用扣除 |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考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2007年)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AB
【例题2·多选题】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减除费用800元的有( )。
A.承租、承包所得50 000元
B.外企中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12 000元
C.提供咨询服务一次取得收入2 000元
D.出租房屋收入3 000元
『正确答案』CD
【例题3·单选题】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该必要费用是( )。
A.1 600元/月 B.2 000元/月
C.4 000元/月 D.4 800元/月
『正确答案』B
【例题4·多选题】财产转让所得中可扣除的费用有( )。
A.必要费用的扣除,即定额扣除800元
B.财产原值
C.合理费用
D.所计提的折旧
『正确答案』BC
【例题5·单选题】下列项目中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购物中奖收入
『正确答案』D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 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2 800元
(1)在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
(3)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例题·单选题】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允许减除2 8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人员是( )。
A.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B.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中方人员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D.应聘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
『正确答案』B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
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费用扣除:(各个项目的扣除比例要掌握)
(1)自2008年3月1日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公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考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272 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 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 )元。(2010年)
A.30 000
B.38 080
C.40 800
D.50 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的最高额=272 000×15%=40 800(元)。
(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扣除原则
【举例】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的销售收入为5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万元。则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2.4万元。
税前扣除限额=500×5‰=2.5万元。
由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小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2.4万元扣除。
②如果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6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3.6万元。
税前扣除限额=500×5‰=2.5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2.5万元扣除。
(8)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9)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10)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特殊项目——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
③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④对汶川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对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1·单选题】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 )。
A.应纳税所得额的30%
B.所得额的30%
C.应纳税所得额的3%
D.所得额的3%
『正确答案』A
【考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2010年)
A.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D.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限额扣除的,不属于全额扣除的项目。
【例题3·单选题】某公民一次获得劳务报酬所得2万元,若进行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以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限额为( )
A.4 800元 B.600元
C.6 000元 D.48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0 000×(1-20%)=16 000元;限额=16 000×30%=4 800元。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例题·单选题】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