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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清华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MBA)
清华大学200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一、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联考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备注 |
哲学[01] 法学[03](不含法学[0301]及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教育学[04]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历史学[06] |
345 |
|
55 |
55 |
90 |
90 |
|
理学[07] |
329 |
|
55 |
55 |
90 |
90 |
|
工学[08] |
330 |
|
55 |
55 |
85 |
85 |
|
经济学[02]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
360 |
|
55 |
55 |
90 |
90 |
|
法学[0301](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
330 |
|
55 |
55 |
90 |
90 |
|
艺术学[0504] |
275 |
|
45 |
45 |
业务1+业务2 >=180 |
| |
法律硕士[030180] |
335 |
|
55 |
55 |
90 |
90 |
|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MBA) |
|
263* |
50 |
50 |
100 |
50 |
*标准分 |
1.统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
注:①各院(系、所)在达到学校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向上调整本单位(专业)复试最低控制线,并以此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
②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单位(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30分,单科下降10分;
③西部及东北地区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市、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单位(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2.单考
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强军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另行确定。
二、请考生于3月19日后与报考院(系、所)业务办公室联系是否进入复试名单,并报复试笔试科目。
三、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复试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①准(报)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⑤登陆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后打印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
3月26日:考生到各院(系、所)报到,领取复试有关通知,看考场。
3月26日-29日:考生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月27日下午14:00-15:30: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3月27日下午16:00:开始进行外语口试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月28日-3月30日:各院(系、所)组织考生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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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清华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MBA)
清华大学2004年MBA复试分数线说明
一、复试资格
1.联考笔试标准分≥263分,且政治、英语、管理单科笔试分≥50分、综合能力单科笔试分≥100分的考生可取得复试资格。
标准分是根据对不同工龄考生联考成绩分布情况的分析,消除了不同工龄考生联考成绩的统计差异之后的分数,标准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工作年数≤5年的考生,标准分=三门联考总分。
2) 工作年数6 ~ 9年的考生,标准分=三门联考总分+2×(工作年数-5);工作年数>9年的,按9年计算。
3) 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工作年数按实际工作年数+2计算;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作年数按毕业后实际工作年数-2计算。计算考生标准分的学历及工龄依据是考生报名时所填写“最后学历”及相应的“毕业时间”,对于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了多个学历的考生,我们将逐个审查。
特别说明:在任何时间,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工作年数不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以至录取资格。每位考生的最后学历及工作年数可在成绩查询系统中查询,请考生务必上网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104招生咨询室提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可做相应更改。截止时间:3月15日下午16:00,联系电话:62785535或62788144 联系人:高老师、白老师。
2.联考笔试标准分虽未达到复试线,但联考笔试成绩≥240分,且政治、英语、管理单科笔试分≥50分、综合能力单科笔试分≥100分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交复试申请,陈述理由,学校将组织专门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可以参加复试。复试申请书不超过1000字,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足以证明所陈述理由的真实性。
1) 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有突出业绩;
2) 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3) 获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4) 本人创业且公司具有一定规模。
申请理由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以至录取资格。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下午16:00。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获准参加复试者,复试时带证明材料原件。
E-mail:mbaadmi@em.tsinghua.edu.cn;
传真:(010)62785876,请注明MBA招生推广部收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口试两部分。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3月19、20、21日,分三天进行。
复试报到地点: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舜德楼北401
英语口试时间:待定
请各位考生于3月16日上网查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复试说明。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参加复试,任何理由都不能推迟复试。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下列材料:
报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表 (请近期关注清华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上网打印出本人报名表。)
本科毕业成绩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处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自述短文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带英语四级证、论文或业绩材料。
IMBA面试将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另行通知。近期请注意上网查看相关信息。
清华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 http://www.cer.net/article/20040317/3101411.shtml
以上信息请以清华大学网站上信息为准,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166.111.4.136/yjsy/main.nsf?opendatab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