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07年经济师资格考试5月开始报名
河北考试网 2007-05-17 00:59:55 评论(0)条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和《关于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请各市和中省直考区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工作从2007年5月开始。驻石家庄市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人事处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对报考登记表(附件2,除正常填表贴照片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同版备用照片)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处公章,于2007年6月11日至22日(周六、日不办公)持报考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109房间)报名。
各市考试中心按属地原则做好本市当地和中省直单位考生的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考登记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考试中心于2007年8月3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
各考区要对考生报考登记表进行存档管理,对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三、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五、在征订2007年版考试用书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把工作的着力点纳入主渠道范围内,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考生应考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
3、为提高经济考试用书的科技含量,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与辽宁电子出版社合作,在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考试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每册定价为55元。其他经济考试用书的定价不变,即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4、请各市于6月8日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4)。为服务各市,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今年6月上旬左右将考试用书直发到各市,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将书发放到考生手中。各市考试用书发行劳务费的比例按考试用书总码洋的6%提取。
5、考试用书集中发送后,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转交环节,部考试中心将于6月15日开通网上售书,网址及具体缴费银行见附件5。
六、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附件:
1、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登记表
3、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试卷预订单
4、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5、网上购书信息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五月九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吧经济师栏目
主题词: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处 2007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5月 |
开始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征订考试用书 |
6月8日前 |
各地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上报经济考试用书(辅导书)征订单 |
8月31日前 |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上报试卷预订单 |
9月-10月 |
各地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 |
11月初 |
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 |
11月3日
考试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
11月上旬 |
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交试卷和信息软盘 |
附件2
备用
照片 |
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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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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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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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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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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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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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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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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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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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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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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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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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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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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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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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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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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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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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考试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考试
管理
机构
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
( 职改 )
部门
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资格。
(盖章)
年 月 日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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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用钢笔填写,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时间为准,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栏为考试合格后填写并加盖公章存入本人档案。
2、代码:
报考专业:01.工商管理 02.农业 03.商业 07.财政税收 09.金融 10.保险 11.水路 12.公路
13.铁路 14.民航 15.人力资源 16.邮电 17.房地产 19.旅游 21.建筑
所学专业: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无专业
报考级别:3.中级 4.初级
本专业最高学历:1.博士 2.硕士 3.双学士(研究生班) 4.大学本科 5.大专 6.中专
7.高中 8.其他
专业技术职务: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 4.助理级 5.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