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网上申请的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八章第三十七条,网上申请成绩复查服务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时限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成绩申请的,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通道,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登录系统
1. 考生需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考务系统(网址:http://47.114.102.113/bas)。使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等信息进行注册登录,考生应确保注册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申请进程。
2. 注册后如忘记密码,可点击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系统提示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或邮箱找回密码。
(二)进入成绩复查申请页面
登录成功后,在系统首页找到“成绩复核”模块,点击进入成绩复查申请页面。
(三)填写申请信息
1. 在申请页面中,选择需要复查成绩的科目名称,确保所填信息与实际考试信息一致,否则申请将无法受理。
2. 在成绩复核信息页面中,详细填写申请的原成绩、准考证号及申请的理由。例如:怀疑成绩统计错误等。
(四)上传证明材料
在材料信息页面中,“点击上传”按钮,按照系统要求将身份证照片和准考证照片上传至指定位置(身份证照片为必传项)。单个照片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24KB,图片数量不能超过1个。支持的文件格式为: jpg,png,bmp,jpeg,gif,tif 等常见格式。
(五)提交申请
确认填写的申请信息及上传的附件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三、复查结果查询
成绩复核结果反馈时间受考试规模等因素影响,一般在提交人社部考试中心后30日左右反馈,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收到反馈后会及时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考生可再次登录考务系统,进入成绩复查申请页面,点击“办理结果”按钮,查看最终复查结果,该页面作为对成绩复查的结果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原文链接地址:https://www.hebpta.com.cn/article?artId=12526&id=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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