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西北民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甘教考自〔2024〕13号)要求,为做好本次自考毕业生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修完专业考试计划内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方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毕业生的学生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报送的材料均须毕业生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一)专科毕业生档案材料
1.专科毕业生过程性考核(校考)课程合格试卷。
2.《毕业生校考课程成绩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3.专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电子版证件照片(参照电子图像要求)。
(二)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
1.本科毕业生过程性考核(校考)课程合格试卷。
2.《毕业生校考课程成绩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其中录入论文成绩时,课程代码填“06999”,课程名称填“毕业论文”。
3.《本科毕业生专科学历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4.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论文(定稿)。
6.《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一式两份,统一加盖继续教育学院公章。
7.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前置学历(专科及以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有效期须在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以内。
9.电子版证件照片(参照电子图像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及时通知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对材料严格进行审核,认真核对毕业生信息,确保上报材料齐全、信息准确无误,杜绝虚假数据及不合格档案。若出现不符合专业计划要求、资料不全、虚报数据和过程性考核(校考)课程试卷未按评卷标准评阅等现象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各教学点按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和相关数据,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号)规定,自本次毕业申请起,我省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所有毕业生按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进行毕业申请,已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
(二)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 号)要求,自 2025 年上半年起,全面实施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所有考生按新课程代码、名称参加报名报考并进行毕业申请。2024 年下半年毕业申请依然按照调整前专业设置课程进行。
(三)毕业办证数据审核、上报期间不再受理毕业生信息修改事宜。
(四)外省转入的课程成绩,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通过甘肃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调用。
(五)专本连读的学生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先申请专科毕业证,后申请本科毕业证。
(六)凡本次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教学点,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向我校缴清毕业生学费和毕业生审定费,否则不予受理。
(七)提供的《毕业生校考课程成绩表》《本科毕业生专科学历信息表》(附件1、2)电子版数据表格必须按最新格式要求上报,否则退回不予受理。
(八)毕业证书经学信网注册成功后,毕业信息不可更改。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毕业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九)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要求,毕业数据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本次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31日,注册成功后预计在次年3月中下旬发放考生毕业证书,请各教学点做好学生解释工作。
(十)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毕业生妥善保管。
五、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部:2938176(胡老师)
附件:1.《毕业生校考课程成绩表》
2.《本科毕业生专科学历信息表》
西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Of1FaUu4GQj-YxjyUJF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