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关于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学位自考生: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以下简称《抽检工作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士学位的申报流程,严把学位审核关,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现将拟申报2024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12月、2024年6月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政治思想表现优良;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3.毕业论文查重率低于30%(以我校统一查重为准);4.取得本科毕业证一年内。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1),此表请通过QQ学习群(QQ群号601509306)内在线文档填写提交,不接收其它提交方式。
2.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一份(JPEG图像格式)务必清晰端正。按姓名顺序,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3.毕业论文(设计)原稿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4.维普网站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原文对照版(PDF格式),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5.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截图。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6.电子照片(尺寸480*640,像素300KPI,大小500KB以内),与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同版。以身份证件号码命名,JPG格式。
四、论文要求
为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位论文的抽检,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封面、任务书、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明确和统一。所有申请学位学生务必严格按现在下发的系列附件要求,对本人的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论文(设计)的题目要立足于本专业领域的理论问题、现实问题或技术问题。论述内容要紧扣主题,不能偏题、跑题,论证材料要翔实丰富且富有说服力。
(二)论文(设计)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推理严密、逻辑清晰,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论文(设计)内容丰富且完整,切不可出现只是标题式罗列没有论证内容的现象。
(四)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论文格式排序排版(论文写作要求和格式见附件2)。
首先论文务必包含以下七项内容:
1.封面(见附件3,封面信息务必填写完整,特别强调:①填写指导老师姓名及职称;②填写论文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限15个汉字以内,限填两个研究方向,以中英文分号“;”分隔,且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
2.任务书(见附件4,任务书左下方要填写指导教师名字);
3.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关键词3—6个);
4.目录;
5.正文(正文字数6000字以上);
6.参考文献(近5年的相关文献10篇以上);
7.致谢。
其次,论文必须有页眉和页码。
页眉从正文开始,一律设为“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年*月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采用宋体五号字体居中书写;页码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宋体小五号)连续编排,居中书写;如文中引用了文献资料,在文中右上角要有引用标注,如×××[1]。
五、相关工作时间节点
1.申请信息填写:务必于2024年9月17日前完成学习群内在线文档(即附件1)的个人申报信息填写工作,逾期不补。
2.申请材料提交:2024年9月17日前,最终将所有电子材料按要求命名后发送至邮箱373904256@qq.com。
六、特别说明
(一)各申请者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严肃地对待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坚守诚信品德,恪守学术道德”,确保提交的毕业论文达到上级及我校要求。所有完善好的论文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定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延期申报学士学位
1、提交的论文其要求或格式不符合学校以上要求的。
2、由学校统一查重,重复率高于30%。
3、由学校统一复查,被评议为“不合格”的。
4、未按时上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特别提醒:因学位授予对象为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毕业时间为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故延期申报的机会只有一次,毕业逾一年者则不具备申报资格。
(三)2024年9月20日前:我院将对此次申请学位的论文材料在维普网站进行统一查重。
(四)2024年9月30日前:我院将此次申请学位的论文材料提交给我校各学院相应专业学位委员会评议
(五)对被我校相应专业学位委员会(或在后续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抽检中)被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我院将根据学校学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依据最新颁布的《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暂未授予学位但被我校相应专业学位委员会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暂不提交学位授予申报。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522YAZvzqRuwzq1Dny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