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4〕161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
我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6163人。其中,中级3139人,初级(师)2600人,初级(士)424人。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名单详见附件。
三、证书领取
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种形式。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二)纸制证书。纸制证书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已经制发电子证书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生自2024年8月13日起,在工作日期间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点所在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资格证书。
选择EMS快递送达方式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18时,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人事考试-证书申领”申请证书邮寄。受理邮寄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寄送资格证书,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每件13元、区外每件21元。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查询邮件投递状态,也可联系邮政EMS管理员(张磊:13519298181)查询。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中“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电话及地址: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十楼1008室,电话:0954-2662806。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室/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电话:0955-7063920。
附件: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访问原文链接地址查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ww.nxpta.com/hgry/2024hgry/202408/t20240802_5007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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