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免考、转考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免考、转考工作定于9月2日—9月6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网时间:9月2日9:00—9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询免考、转考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
三、免考申请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申请 。考生在申请免考时要在网上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图像并缴费,收费标准为45元/科,如不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不予审核通过。要求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的图像清晰完整。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成绩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上传的证书、报告在网上无法查询,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供成绩认证报告,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籍登记表》(须提供《学籍登记表》验证网址或核验电话)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24发布),研判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条件,不要盲目申请。
四、转考申请
(一)申请跨省转出的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申请”,按照流程提示选择转出省市、转出课程并缴费,收费标准为10元/科。我区将于9月10日通过“转考平台”递送转考考生电子档案,请考生按照转入省市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转考信息。注意:考生在申请转出前应当认真阅读、理解转入省市的转考规定。
(二)申请从省外转入我区的考生,应按照转出省市的转考规定办理省际转考。
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2024发布),按要求办理转考申请。
原文链接:https://www.nm.zsks.cn/tzgg/202407/t20240731_45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