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年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报名点和证书领取地点一致”的原则,前往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工作日),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初级证书发放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具体要求请参阅我局网站2020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领证地点及报名点代码:
需要查询报名点的考生可登录全国资格评价网打开个人成绩合格单,根据证书管理号的第10-15位对应报名点代码查询。
320981东台市:0515-85213359,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309室
320954大丰区:0515-83527992,0515-68853572,健康东路48号大丰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320975建湖县:0515-86213438,秀夫南路933号104室
320974射阳县:0515-82323518,沿河路89号5楼会计科
320972滨海县:0515-84108539,县政府行政大楼1032室
320973阜宁县:0515-69917045,城南大厦B座405室
320971响水县:0515-86883952,双园中路488号西楼2楼会计科
320952亭湖区:0515-66690321,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321室
320953盐都区:0515-88429918,新都路6号盐都区财政局203室
320982盐南高新区:0515-69960599,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812室
320951市直、开发区:0515-88399015,市财会教育中心(青年中路14号-101一楼(青年路招商银行隔壁)。
三、其他事项:
本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资格审核和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取消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
盐城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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