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苏州考区)的通知
2021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就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2021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各报名点审核领证时间以下表为准)。如需在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报名点地址领证时间联系电话
苏州市直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11月1日后每周三办理0512-87670555
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楼西楼梯(光大银行西边)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0512-65253761
相城区相城区古元路89号相城财政会计学会4楼401室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0512-69574630
吴江区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苏信学院西门太培中心教学楼三楼东边大厅)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0512-63412957
太仓市太仓市扬州路99号会计函校一楼报告厅10月21日至10月29日(含双休)0512-53540711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财政局2楼F204室(人民中路56号财税大厦)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0512-58180651
三、领取证书所需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苏州工作属地证明(本市社保机构官网自助打印的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苏州户籍证或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内)。
4.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友情提醒:
1.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凡有单科(含单科)以上科目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直接导入数据抵免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不需要考生做任何操作。
2.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查询。
3.2021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将依据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使用采邮政EMS到付邮寄给考生,请关注“苏州会计之窗”微信服务号。
苏州会计之窗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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