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0年第 01号公告》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20年第2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在审核盖章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把关,严禁挂靠行为,一旦发现资料作假将会按照作弊处理,详见《新版违纪违规处理规定》(附件2)。
二、及时网报参加现场确认。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同时请各单位或个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将所需资料送至县卫健局参加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后)
三、我县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2月12日-13日(两天);地点:县卫健局三楼会议室(301室);联系电话:64624801,联系人:邵老师。
请4家县级医院职能科室各派1名工作人员至局科教信息科参与资格审核。(2月12日县中医院、县二院;2月13日县妇保院、县三院)
附件:
1.《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2.《新版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3.相关表格
附件2.相关表格.docx
附件3.新版违规处理规定.docx
桐庐县卫健局科教信息科
2020年01月13日
附件: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