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得知,宁夏2019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含)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宁夏学习、工作和居住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报考以上各系列考试人员,要有宁夏户籍或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自治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在读全日制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可直接报名,无在校年级要求;“三二连读”的在校生:1.三年专科+二年本科的在校生按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报名;三年中专+二年专科的在校生无考试资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5年一贯制专科,按转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报名)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是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不进行现场审核,达不到上述条件要求仍参加笔试者将无法在我区参加面试和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宁夏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