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公务员法》第23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说明:所谓“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公务员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原则性资格规定和职位表中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限定,比如对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政治面貌等提出要求。)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注意,以上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报考公务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而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各省份公务员考试,都会在当年的招考公告中有更为详细、更为具体的报考条件说明,包括了《公务员法》中未细致规定的条件。因此,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务必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相关报考指南,详细了解当年的招考政策。
如,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 公务员考试的具体招考程序
《公务员法》第四章对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进行了规定。
1、发布公告和职位表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的是职位表,国考中则被称为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查
考生通过官方报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考生应当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之后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的,专业科目考试是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需要参加的,比如报考证监会、银监会需要另外参加相关的专业科目考试。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一般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和《申论》两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行测科目一般包含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学运算、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五大题型模块。
说明:(1)对于国考笔试,公务员局会发布考试大纲;(2)笔试结束后,经过阅卷,会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再根据“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选的比例”,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对外公布;(3)“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选的比例”也被称为“开考比例”,一般为1比3,也有的职位为1比5,即若该职位招考1名工作人员,则进入面试的应为3人或5人,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的,将进行招考人数缩减,或者取消该职位并安排受到影响的考生进行补报名。
4、资格复审、政审和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资格复审就是由报考者提交书面材料,证明具有报考资格;“考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治审查”,简称“政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点击查看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即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