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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第17讲
考试吧(Exam8.com)搜集整理 2006-07-09 09:54:52 评论(0)条
 资料类别: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资料格式:  WORD格式 
 资料来源:  考试吧 (Exam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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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十七讲合同法

一、内容提要

这节课主要介绍第五章第二节合同法。
二、重点、难点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合同的种类、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
三、内容讲解
大纲要求
掌握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包括合同、合同的种类、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
第二节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该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共23章428条,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分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的民事关系。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因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其他法律事实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则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也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例: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指由(    )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A.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A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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