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经济师

考试吧>经 济 师>复习指导>初级经济基础>正文
2010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预习:民法通则三
考试吧(Exam8.com) 2009-12-10 00:31:59 评论(0)条

  2010年经济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一、 民事权利

  1. 熟悉财产所有权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

  概念: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种类:5

  第一,国家所有权: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第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第三,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财产共有权: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相邻权: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例题8: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 )的权利。

  A.占有 B.使用

  C.处分 D.收益

  E.继承

  答案:ABCD

  (2)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一,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权;

  第二,国家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

  第三,采矿权;

  第四,承包经营权。

  1. 掌握债权

  (1)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债的分类

  以债的发生原因可作如下分类:

  ① 合同之债

  ② 侵权之债

  ③ 不当得利之债

  ④ 无因管理之债5

  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

  ① 单一之债

  ② 多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例题10: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

  A.份额最大的债权人,才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B.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C.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D.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E.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应先向连带义务份额最大的债务人要求清偿

  答案:BCD

  2. 掌握人身权

  人身权是权利主体支配自己的人身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 人格权5

  ① 生命权

  ② 健康权

  ③ 身体权

  ④ 人身自由权

  ⑤ 婚姻自主权

  ⑥ 姓名权

  ⑦ 名称权

  ⑧ 肖像权

  ⑨ 名誉权

  ⑩ 荣誉权5

  (2) 身份权:自然人对自己身份的支配。

  ① 配偶权

  ② 亲权

  ③ 亲属权5

  4.知识产权(考纲未要求)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识别性标记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版权)和工业产权(含专利权和商标权)。

展开全文

经济师万题库

更多
中级经济基础
中级经济基础
已有24663773人做题
下载
中级工商管理
中级工商管理
已有4123874人做题
下载
中级人力资源
中级人力资源
已有4123040人做题
下载

经济师章节课

全部科目

经济师VIP课

更多热门课程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3g.exam8.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