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招考办,各主考学校,有关高职(专科)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4年10月自学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及专业、课程
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2014年10月18日-19日,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龙招港网站。
二、考次代码和准考证定义规则
本次考试考次代码为“142”,准考证号定义规则为:????142*****,其中????为市(行署)、县(区)代码,*****为流水号,流水号从00001依次发放。
三、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4年7月29日-9月12日。
2.新生注册报名、报考时间:2014年8月25日-9月12日。
3.实践环节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4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学校务于10月30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试,并将成绩和《笔迹识别卡》上传和上报省办。考生咨询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查询成绩可于考试结束20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查询。
4.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办,从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开始,各县区级招考办必须受理考生报名,必须搭建自学考试报名系统,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5.为适应开展网络助学考核评价的需要,从2015年起,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将提前至6月15日和12月15日开始,新生报名时限也将延长,请各地做好相应准备。
四、报名、报考条件及付费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网报时间内新生需要先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领取准考证号,然后与在籍考生一样,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报考课程,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2)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特殊情况可由代办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生二代身份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代报,并由代办人在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并留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考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我省自考成绩证明办理资格审查或在读高校证明(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市地招考办安排)。
(3)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添加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4)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
助学单位在组织考生集体报名报考时,也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要求负责网上报考的工作人员要在网报系统中的“助学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
(5)从2014年下半年起对22个停考专业不再受理新生报名,具体专业是:商务俄语(基础科段)(专科)、农学(独立本科段)、商务日语(本科段)、销售管理(专科)、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专科)、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医药商务(独立本科段)、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动画(独立本科段)、经济学(独立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专科)、动画(本科)、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新闻学(基础科段)(专科)、市场营销(独立本科段)、新闻学(本科)、财税(独立本科段)、采矿工程(专科)、食品安全与品控(独立本科段)。
(6)对与行业共同开考的公司管理(独立本科段)、现代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二个专业,继续不受理新生报名。
(7)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教院自考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以上三个专业,各招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
(8)哈理工荣成分校、东油秦皇岛分校不再受理新生报名,自2016年起不再在该校设置考点。
(9)对上网有困难或不具备独自网报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申请网上报考,各级招考办务必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10)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的照片是否与报名本人相一致,然后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且必须由本人核实、签字确认。
2.付费方法。
报名考试的考务费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考务费;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各招考办可以用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从2014年上半年考试起,我省自学考试将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82号)的文件规定,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同时不再收取新生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
从2014年起,省里不再制作统一的准考证,而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和座位等。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考数据编排考场,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10天将考试信息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两证)。
六、上报数据文件
网上报名报考结束后,省办将把报考数据按市(行署)分割加密后下发。各地接收后加载到考务系统中进行考场编排等工作,然后将相关数据上报省办。上报数据文件如下:报考编排数据文件(BK142????)、卷袋表数据文件(MJ142????)、参数设置文件(SETUP142????),以上文件于9月19日前报省招考办。各单位要以从下载中心下载的文档文件方式上报。其中,????代表市、县(区)代码。
七、订题
省招考办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最终数据生成各地订题单,并将该订题单传至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供各地打印核对。
本次订题的封装为:31封、15封、5封。
八、试题、答题卡领取及试卷、答题卡返还
试题、答题卡的领取、运送要严格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要求执行,对不符合取题、运题要求的单位,不予发题。
1.试题、答题卡领取。
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8:30分
地点:省招考办
2.试卷、答题卡返还。
题签:考试结束后由当地招考办按考场回收,并装袋存放到保密室,保存时间至少2个月。
答题卡: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封装,统一返到省招考办。
九、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免考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并初审,省招考办审定。
1.资格审查及免考。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各地市招考办在办理免考、资格审查过程中,按“本科报考审查、课程免考要求及程序”执行(详见附件1)。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市(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月12日。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4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11月份自学考试公布成绩的同时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