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临人考函[2011]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市直各委、办、局人事科,中央及省驻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 [2011]27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12个专业。分中、初、两个专业级别。专业设置专业科目名称(附件1)。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经济资格考试,必须填写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年底。
四、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6月17日截止。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县(市)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报名,市直和中央、省驻临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到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名。各县(市)、市直各单位初审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复审。各县市应做好无主管部门(私营、个体、外资、合资企业等)报考人员的组织接待和报名工作,无主管部门的报考人员也可以到县(市)人事考试部门或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国家统一制定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登陆临汾市人事考试网:www.lfpta.com.cn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由单位或个人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学历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三)及三张同底近期免冠照片,统一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各单位和部门应告知报考人员注意参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身份证应为长期有效身份证,户口薄、过期身份证均为无效。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如下: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80元/人。
七、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本着为考生负责,为资格考试负责的精神,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做好宣传,使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政策和报名的相关要求,同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减少错报、漏报现象,确保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数码照像。具体事宜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57-2010490
附件: 一、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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