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房地产征收征用
【考情分析】本章属于新增章节。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征收的前提条件
第三节 房地产征收的权限和程序
第四节 房地产征收的补偿和安置
【内容详解】
第一节 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1.房地产征收概述
1.1 房地产征收的概念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的行为
本质是所有权由集体、单位和个人变为国家所有
征收主体是国家,通常是政府部门,属于政府行使行政权
1.2 房地产征收的类型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城市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其他不动产征收
1.3 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三条件)
征收只能是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绝对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的征收
征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客观市场价值对被征收人损失予以公正补偿
2.房地产征用概述
2.1 征用的概念和限制条件
概念
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的行为
限制条件
征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平时不得采用
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使用后应当将征用财产返还被征用人,并且给予补偿
2.2 征用的特征
征用必须是因紧急需要(属于公共利益+无法通过市场购买解决)
国家必须依法行使征用权-专属于政府的权力
不转移所有权-只转移使用权,用后返还
既适用于不动产也适用于动产
2.3 征收与征用的异同
共同点(两点)
强制性,都不必得到财产所有权人的同意
补偿性,都应给予补偿
区别(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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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
征 用 |
前提条件不同 |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
适用对象不同 |
限于不动产 |
动产、不动产均适用 |
所有权转移不同 |
所有权转移 |
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 |
补偿不同 |
法律规定 |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