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警察的含义;警察的起源;萌芽期的警察;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建国后17年人民公安机关取得的巨大成就;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性质、职能与任务、职责的关系;公安机关任务的概念;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含义及内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内容;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含义;保护公共财物和个人合法财产的内容;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的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及其法律依据;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公益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与特点;公安机关权力的分类;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治安行政处置权的含义及其内容;治安行政处罚的含义及其种类;治安监督检查权的含义;劳动教养的含义;治安行政强制的含义及其种类;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权的构成;法律关于立案程序的有关规定;侦查的含义及侦查权的构成;刑事强制权的含义及其构成;执行的含义及刑罚执行权的内容;警械、武器使用权的含义及其构成;紧急状态处置权的含义及其构成;紧急优先权的行使;紧急征用权的行使;紧急排险的含义及其实施;管制权的行使;戒严的含义及戒严执行权的行使。
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公安领导工作、公安秘书工作、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专业工作、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教育科研工作、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公安专业工作的分类;刑事司法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保卫工作、警卫工作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特点
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机关与党委领导的关系;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任务;坚持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新经验。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和要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手段;防止和打击经济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公安工作基本方针;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主导方面;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的治安工作社会化;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警民结合的形式;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的内容。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公安政策的概念;几项基本的公安政策;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具体应用;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出发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含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中“教育多数,处罚少数”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 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 公安刑事司法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任务、职权;公安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的概念和程序;强制措施的概念、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 公安行政执法
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公安行政执法的范围;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构成要件;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治安管理处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治安案件的处罚程序;办理治安案件的执法监督;劳动教养的性质、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收容教育的性质、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审批手续;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主管机关及决定强制戒毒的程序;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收容教养的性质及对象。
第七章 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 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公安执法监督的基本特征;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直接监督、间接监督的概念;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第二节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督察制度的概念、作用、性质和建立督察制度的法律依据;督察机构的设置、职责与权限:督查监督的主要方式;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监督的概念、地位、职能;法制部门监督的范围、方式、权限;公安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意义;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事由;不能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情形;公安赔偿制度的概念、种类;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公安行政赔偿的概念、提起公安行政赔偿的事由与不能构成公安行政赔偿的情形;公安刑事赔偿的概念、提起公安刑事赔偿的事由与不能构成公安刑事赔偿的情形;公安赔偿的方式与计算标准。
第三节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度的概念、性质、依据;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途径;行政监察制度的概念、性质、法律依据;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职权和对警务活动监督的方式;检察监督制度的概念、意义;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检察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和执行监督;行政诉讼制度的概念、特征、意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与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社会监督制度的概念、性质和形式;人民政协、公民个人对公安执法监督的方式;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形式;警务公开制度、“110”接受群众投诉制度、聘请特邀监督员制度。
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内容和途径。
第二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的素质以及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的概念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人民警察意识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
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人民警察义务、人民警察纪律的概念;“五条禁令”的具体要求;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人民警察义务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第四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人民警察录用的条件;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和原则;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和特点;建立辞退制度的意义;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和法律后果;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授予警衔的范围;警衔的等级设置;授予警衔的标准;警衔的晋升、保留、降级、取消;奖励的类别、对象和种类、等级、条件、方式;惩处的种类。
第五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警容风纪的含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任务、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