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4日),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发布,意味着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正式拉开帷幕。招考公告是指导考生报名的重要文件,其中包含了很多招考信息和政策指导。中公教育专家将结合200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列出今年公告中出现的两大变化,希望能够引起广大考生注意,并以此指导考生报名。
一、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有所变化 明确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
去年和今年的招考公告中,都对基层工作经历进行了界定,但所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却不尽相同。
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指出:“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曾在县级党政机关工作过并报考省、市州直单位的,基层(专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
而200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对于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是:“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由此可以看出,今年基层工作经历增加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和“社区”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也包含在内。同时明确指出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为考生报考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应当仔细阅读公告中相关内容,正确报考相关职位。
二、增加了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加分根据报考职位有所区别
相较于2009年,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有关笔试成绩加分人群有所增加。除了去年提出的“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以外,增加了“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2010年公告里的加分不同于去年,将按照考生报考的职位进行加分多少的区分。其中,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7分。
由以上两点变化可以看出,湖南省今年将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和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照顾。这是与国家“坚持重视基层一线的用人导向”的政策相符合的,也已经在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和2010年北京、上海、浙江、吉林等省的招考中得到了显示。相关人员应当抓住机会,认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