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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民进中央机关 2010-03-02 02:39:53 评论(0)条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民进中央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各职位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比为5:1,共计10人。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中组部审核同意,民进中央机关按照招考职位未进入面试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递补。

  面试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一)考生本人应于2010年3月10日16时前通过电话向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确认参加面试。

  (二)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08∶30前到达民进中央机关办公厅人事处(305房间)报到,08:50准时进入候考区,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民进中央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

  可乘416、405、421、运通104路公共汽车在麦子店西街站下车,或乘405、416、707、运通104路公共汽车五里沟站下车,或乘地铁10号线三元桥站下车从C2出口出站。

  民进中央机关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准考证,公务员成绩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须交验材料(学习成绩单,英语(论坛)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民进中央机关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信息。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附件:民进中央机关地理位置示意图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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