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河北省气象部门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我局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各录用职位的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排名不分前后)如下:
职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最 低分数线 |
廊坊市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1001003001 |
403239242204 |
郑怡 |
103.6 |
403232093007 |
严肃 |
103.6 | |
403271130503 |
单琨 |
103.6 | |
衡水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人事管理1001005001 |
403221082225 |
韩雪婷 |
97.5 |
403232142024 |
刘京 |
97.5 | |
403271180628 |
刘冕 |
97.5 |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0年3月4日下午1:30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60分钟进入候考室,13:20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河北省气象局气象大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
乘车方式:石家庄火车站坐6路车省农垦招站下车南行100米路西。
石家庄火车北站坐20路车至人民商场转乘6路车省农垦招站下车南行100米路西。
乘车路线图:见附件
三、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2月27日17:30时前发送E-mail到yuzhiqiang@hotmail.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报考时填报信息有变化的,请一并注明。届时不确认者视同放弃面试,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面试前2天告知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9:3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河北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气象大厦9楼0910房间)。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
(6)英语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时间定于2010年3月5日上午,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在河北省气象局门前集合。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二)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数3倍(含)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人选进入考察;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且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人选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人选和录用人选的比例为1:1,第一名有问题不能录用的,依次考察下一名。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二)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河北省气象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四)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218586,85218838(传真)
联系人 :于智强
附件:河北省气象局路线图
河北省气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