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进入面试考生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为5:1,共计10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本职位最低 |
财务室 (财务管理) |
张传钵 |
101139324017 |
113.1 |
毛国永 |
1011410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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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华 |
1011410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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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飞 |
10117042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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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 桦 |
10117088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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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组织部) |
吴建方 |
101112040617 |
120 |
金文炯 |
10113101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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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英泰 |
1011320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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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臣 |
1011370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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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庄 |
101170701702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机关党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于3月4日面试,报考财务室财务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于3月6日面试。参加面试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00报到,8:50之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3号院。
三、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
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机关党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财务室财务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须同时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3、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面试工作联系人:吴志翔;咨询电话:010-83084868;咨询时间:每日8时至17时。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