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电监会有关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的规定,现就兰州电监办2010年公务员招考专业笔试、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笔试、面试名单及分数线
报考职位 |
职位编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线 |
供电监管处 工作人员 |
0903376001 |
车云锋 |
376142173120 |
103.9 |
崔学英 |
376114331607 | |||
李向东 |
376133029517 | |||
汪 毅 |
376134033314 | |||
詹锐烽 |
376133140521 | |||
价格财务监管处工作人员 |
0903376002 |
马 昕 |
376170803208 |
102.0 |
李 虎 |
376161033920 |
二、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于3月2日下午14:00-16:00在兰州电监办资质管理中心二楼电教室举行(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7号,乘15、25、105、109、139、142路公交车白马浪站下车);
(二)请参加专业笔试的考生于13:45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的,取消其专业笔试资格;
(三)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笔试需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请考生自带;
(五)专业笔试大纲参见电监会网站(www.serc.gov.cn)。
三、面试
(一)面试于3月3日上午09:00在兰州电监办资质管理中心二楼举行(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中路7号,乘15、25、105、109、139、142路公交车白马浪站下车);
(二)面试于08:30分报到,08:40分进行面试抽签、签订保密协议,09:00开始面试。截止当天0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资格审查
3月1日14:00-17:00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专业笔试、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兰州电监办(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10层综合处)进行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公共科目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等;
(二)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若有特殊情况可于考察期间提供);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彩色照片);
(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专业笔试、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陈孝健 王波
联系电话:0931-2954806、0931-7766458
五、注意事项
(一) 请参加专业笔试、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2月24-26日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确认能否参加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专业笔试及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 若招录职位的最终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该招录职位两倍的,且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所有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将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三) 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