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台盟中央就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王伟光 |
920163010902 |
2 |
詹林坚 |
920170221105 |
3 |
祝文婷 |
920170531728 |
4 |
董晓鑫 |
920142074523 |
5 |
邓 征 |
920111020901 |
6 |
魏铁军 |
920113012426 |
7 |
王 俊 |
920133029010 |
8 |
毕 磊 |
920139661906 |
9 |
宋 鹏 |
920139050725 |
10 |
王瑞阳 |
920113012626 |
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研究室职位:114.6;
宣传部职位:115.7。
二、面试、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面试
面试时间:
1.研究室职位(序号为1——5号的考生)面试时间:2010年3月6日 上午8:30到台盟中央机关一层会议室报到。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宣传部职位(序号为6——10号的考生)面试时间:下午13:00到台盟中央机关一层会议室报到。13:2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台盟中央机关礼堂。
(二)体检(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建议人选。如体检或考察情况不符合录用要求,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依次确定下一名考生递补。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的原件(粘贴照片)。
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4、面试考生应对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面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景山东街20号台盟中央
交通路线:124、111路景山东街站,路东;
103、109、846路故宫站下车往东走,第一个十字路口左转,路东。
联系电话:(010)64045019
台盟中央组织部人事处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