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 分数线
职位代码 |
面试比例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0901423001 |
1:5 |
108.4 |
0901423002 |
1:5 |
100.9 |
二、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 |
准考证号 |
张芳露 |
423131161122 |
陈炜 |
423131161203 |
刘攀 |
423131161109 |
黄春艳 |
423131161124 |
常志云 |
423132512323 |
钟群英 |
423132312920 |
陈佩奇 |
423131161101 |
许伟 |
423170905421 |
于海燕 |
423131161120 |
夏倩 |
423132051804 |
三、资格复审材料需求
(一)需提前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英语 (论坛) 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于2009年3月3日前寄达上海市气象局人事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邮政编码:200030。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即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二)面试报到时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报到时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供核对,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时提供确有困难的,也可于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
报考我局监审处内审和业务处业务管理岗位的10名人员在3月6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到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上海市气象局4号楼3楼多功能厅
报到(候考)地点:上海市气象局4号楼3楼接待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
交通:地铁1号线徐家汇站(8号出口)
3.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后,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候考室,本人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和候考室。
五、考察和体检对象产生程序
考察和体检对象确定程序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高的作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六、体检安排
考察和体检对象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体检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月红
联系电话:021-64391001021-54896560
面试当天联系电话:021-54896829,18918206560
上海市气象局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