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局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对达到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者,根据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7名面试人员。面试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面试人员必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确认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公告发布后两日内发送E-mail到sheny@hbciq.gov.cn进行面试确认,在确认函中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最新联系办法和参加面试意愿,并以报名时的电子照片为附件。2009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如发生变化的,请在E-mail正文中注明。
未按时发送面试确认函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3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湖北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409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3)笔试准考证;(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复印件;(6)考生报名登记表;(7)有关职位要求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2张1寸免冠证件彩照(请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3)笔试准考证;(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考生报名登记表;(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二);(9)2张1寸免冠证件彩照(请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失业或待业人员请提供失(待)业证明(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辞职或离职人员如有辞职或离职证明请一并提供)。
缺少上述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3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二)面试地点:湖北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409会议室。具体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88号(汉阳钢厂对面,乘车方式见附件2)。
联系电话:027-58906239。
候考室:湖北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此集中候考;
面试室:湖北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由工作人员引导)。
(三)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分、下午13: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3.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禁烟,早餐统一免费提供。
(考生在完成抽血和B超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4.考生有特殊情况或女生为生理期的,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
5.全体考生3月5日上午8:00在湖北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门口集合集中前往。愿自行前往的考生请于8:30前到达体检地点。
6.体检地点: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457号,联系人:曾绍波。联系电话:027-50459445)。
7.体检考生需随带本人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8、体检有关费用:免收所有面试及体检费用;考生食宿自理;交通费自理。
面试两天后,考生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hbciq.gov.cn)查询面试成绩,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进入下一步的考核阶段,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放弃面试者,应主动告知我局并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确认函,以免影响考生将来报考。
(四)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鄂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人:沈杨
联系电话:027-58906239
附件:1.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