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0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入围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为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考生须在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8:30前致电我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时未进行确认的,将视为放弃面试。
确认电话:0991-4640471
三、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11:00
2、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4楼会议室;
3、面试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生证原件;(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4)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复印件各1份;(5)1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 注明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6)1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 注明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0年3月3日至3月4日。
(二)面试地点:乘车方式见附件2
联系电话:0991-4640471
(三)面试要求:
1、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即上午8:40,下午13:10)到达面试候考地点。截止当天上午8:50、下午13:2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各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当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当现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六、其他事宜
1、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面试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2、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咨询电话:0991-4640471
附件:1.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地点乘车方式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