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就吉林省地震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人员名单如下:
报考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时间 |
笔试最低分数 |
应急救援处0901307001 |
307134033120 |
方茂松 |
3月3日上午 |
105.3 |
307114311014 |
陈绪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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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61033026 |
春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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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14371829 |
滕君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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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70261426 |
关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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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防御处0901307003 |
307132031007 |
赵 娜 |
3月3日上午 |
106.2 |
307162020930 |
裴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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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22001623 |
车 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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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39664222 |
胡正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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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23114203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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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报处0901307002 |
170170906407 |
李维峰 |
3月3日下午 |
103.1(调剂最低分数113.8) |
307142075410 |
侯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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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32321424 |
唐 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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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33048122 |
赵春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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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39010301 |
牟 娟 |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3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50分之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时10分之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地点为吉林省地震局办公楼(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长春净月潭公园正门东侧)。
考生在面试报到后进考场前,须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供资格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盖章,贴照片,另附照片4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二)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盖章,贴照片、另附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近期发生工作单位变化情况,考生须一并提交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情况说明;如为待业情形的,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本人档案保管机构与工作关系所在单位不一致,须一并出具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证明。
录用计划中职位其他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三)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三、专业考试
监测预报处职位英语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4日,方式为口语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和专业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比例确定不同职位考察人选。列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不超过1: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如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能达到当天本组考官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不将其列入考察范围。
五、其他
(一)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时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可乘轻轨、160路公交车、102路公交车、120路公交车在净月潭公园站下车。
(三)我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431-84538675。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