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及报考我局考生公共科目笔试过线人员情况,经面试考生调剂工作,现将我局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目前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准考证号及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符合递补有关要求的职位,我局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职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3月3日至3月5日全天。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相应职位面试顺序抽签及资料审核。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2。
地点: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内迎宾二路300号,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具体路线图及主要乘车方式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前来参加面试: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报名照);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报名照);4. 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5所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请参加考试的社会在职人员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前来参加面试: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中心存档人员须同时提供人才中心存档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报名照);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6. 所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或成绩单以及职位所要求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缺少以上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证件、材料不实,将按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四)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面试。当天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8:30前进入候考室,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13:00前进入候考室;截至上午8:50、下午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本人面试后第二天到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局统一承担。
考察人选将按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职位,面试后我局将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少于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当天平均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21-22322277 联系人:人教处
附件2.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3:C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地图位置及主要乘车方式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人事科教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