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九三学社中央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 |
办公厅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919133019404 |
陶李云 | 107.2 |
919139451522 |
任如群 | ||
919139582226 |
潘 锋 | ||
919139461327 |
张玉诺 | ||
919132510815 |
陈志怀 | ||
社会服务部经济扶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919144059118 |
谢日光 |
108.3 |
919139323512 |
崔晓静 | ||
919171310820 |
刘文燕 | ||
919153310814 |
陈 实 | ||
919114351629 |
周海旺 | ||
参政议政部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919131233025 |
宁学敏 |
113 |
919132014110 |
张太友 | ||
919144059120 |
冀雨潇 | ||
919113042126 |
刘卫国 | ||
919142182613 |
陶 格 | ||
研究室社史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919139331326 |
王 蒙 |
115.4 |
919137093112 |
李 胜 | ||
919161044801 |
王 刚 | ||
919132013307 |
李少浦 | ||
919142070801 |
孟凡明 |
二、面试时间:2010年3月4日(星期四)上午9时开始,一天时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8时20分前报到,截止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楼六层(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
四、考生请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邮政编码:100089):
1、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详细注明各阶段情况。
4、个人过去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请务必将面试材料于2月28日前报送到我单位(以邮寄时间为准),如不能及时报送请电话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五、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联系人:宋奎伟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brs@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