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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职业教育社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0-02-22 01:25:46 评论(0)条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社2010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人员名单及时间

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研究部(0301001001

114.8

934132441608

34

上午

宋洁蕖

934148023305

董黎明

934170856210

胡丽娜

934111044009

934112011609

社会服务部(0301002001

112

彭爱娟

934170840702

34

下午

陈慧敏

934148023306

934170903624

莫晓璐

934123110116

王善雪

934144059916

  二、面试安排

  1.请以上考生于2月26日16:00前向我社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确认期内将书面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社。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考生于上午8:30或下午13:0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为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八层会议室,请考生到机关八层接待室报到候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安乐林路甲69号。乘车路线:乘快速公交1线、公交2、7、17、40、69、71、504、707、729、826、927、943、986、997路到“沙子口”站下车,往东沿安乐林路步行500米左右路北,或乘地铁5号线至“蒲黄榆”站下车,往西步行1000米左右路北。

  4.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本人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三、有关要求

  1. 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联系电话:67210386、87253563

中华职业教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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