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及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的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公共科目笔试和调剂,确定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名单如下:
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线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0901761001 |
100.5(调剂分数线为103.3) |
刘涛 |
761131200325 |
2010年3月4日上午9:00(请考生在8:30前到达考试地点) |
肖英杰 |
7611440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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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朝红 |
76114404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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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博 |
76114404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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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佳音 |
76114802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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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博 |
76114802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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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军 |
76117139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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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欣宇 |
76114404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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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璞 |
76114901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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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昉雯 |
76114404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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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望春 |
7611355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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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平 |
76113902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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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小方 |
761148022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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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 |
7611440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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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星 |
76114404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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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枢(调剂) |
12915331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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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涛(调剂) |
80114405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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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惠丹(调剂) |
80114217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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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61002 |
114.9 |
张昕 |
761144041320 |
2010年3月3日下午13:30(请考生在13:00前到达考试地点) |
李敏华 |
761135522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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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宇均 |
761131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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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娟 |
76113605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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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旻榕 |
76113501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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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玮 |
761121032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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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晓磊 |
7611707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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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蓓 |
76113602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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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凌 |
761151123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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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 |
761153301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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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61003 |
112.0 |
李松茂 |
761170854929 |
2010年3月3日上 午9:00(请考生 在8:30前到达考 试地点) |
李璇 |
761143142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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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江华 |
761148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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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理宇 |
76114404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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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妮 |
76117004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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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桦 |
7611440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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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质 |
76114404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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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俊 |
76114802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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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阁 |
76114207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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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佳 |
7611421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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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一卉 |
761148022103 |
二、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3月1日下午14:30-17: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2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3日至4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号写字楼9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邮编:518040
乘车路线:乘46路、73路、107路、108路、235路、237路、326路、328路、374路、B611路、B697路公交车至泽田路口或乘45路、46路、48路、104路、107路、108路、235路、237路、323路、325路、326路、B697路公交车至经济犯罪侦察局。
三、考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0年2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chun_ma@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届时如未确认,以主动放弃处理。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按照规定递补。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3月1日下午14:30—17:00,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单;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考试报名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均需有学校盖章),已经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二)社会在职考生应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单;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待业人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
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三)有关要求
1、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照片背面均写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3、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主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候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签字笔、橡皮。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提早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联系电话:0755-82549095,82549097
13430951908,13688802577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