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4年硕士入学考试成绩复试线
*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内蒙(15)、贵州(52)、云南(53)、西藏、甘肃(62)、青海、宁夏(64)、新疆(65)、广西(45)九省(区),或重庆(50)、四川(51)、陕西(61)三省(市),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 说明: 1、 一志愿上线考生都有复试资格,请上网查询(www.buaa.edu.cn)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2、 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测试外国语口语能力,请考生作好准备。 3、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携带本人《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 4、 参加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的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按院系统一要求参加个性特征测试,测试结果仅供学校研究使用,不计入复试成绩。 5、 复试拟合格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另外部分考生需签定协议、领取调档函。 6、 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请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上信息为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uaa.edu.cn/index1.asp?menu=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