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3日-3月7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东湖大厦,考生可乘坐14、64、308、530、537、540、577、581、583、601、702、723、805路公共汽车或1路、4路电车到武昌区东湖路(北环路)站下车。
请各位考生于2月3日—10日(双休日除外),按照报考职位,主动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取得联系,联系方式:027-87322005(报考武汉、恩施的考生,此电话仅为资格复审专用)、027-87322078(报考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樊、鄂州、荆门、黄冈、孝感、咸宁、随州、林区的考生)。如因本人通讯方式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考生本人既未电话联系确认,用人单位又联系不上考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3月2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东湖大厦,考生可乘坐14、64、308、530、537、540、577、581、583、601、702、723、805路公共汽车或1路、4路电车到武昌区东湖路(北环路)站下车。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 《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 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资质及户籍、生源证明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 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证件照3张,须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照片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进入体检及考察的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相关事项,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另行在国家公务员局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告,请考生注意浏览网页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