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照顾的考生及幅度(如果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按最大照顾幅度进行,不累加):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3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6分; (2)目前在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可以降低10分,总分可以降低20分; (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等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可以降低10分,总分可以降低20分,且不得在入学后转到非照顾专业就读。 以上信息请以南京大学网站上信息为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www.nju.edu.cn/default1024.a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