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3日-3月7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地点为:中共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党校(路线图附后)。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2月28日至3月1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三楼报告厅(路线图附后)。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证件照片4张;
9、各类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
10、研究生以本科专业报考的,还须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成绩单》;
注:1、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08、09年毕业生,请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内载明“学校同意本人按应届毕业生派遣”并加盖院系公章。
2、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便存档备查。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10-88376079。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并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的“最新通知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入闱体检人选。请考生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最新通知栏”查看《体检考察通知》,确认是否进入体检考察名单。
4、我们将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及时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最新通知栏”查看相关通知。
附件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