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15日-3月17日。每天上午8:00和下午13:30开始进行面试考试。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每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地点为:长春市金业大厦B座(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当天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内等候,中午由我局免费提供午餐及其它备品。
四、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确认时间:根据面试考生分组安排情况(面试确认后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在本人参加面试的前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也方便参加面试考生认知和熟悉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
2、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长春市金业大厦B座(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
3、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体检或考察时必须提供,但需在进行面试确认时在电子邮件备注栏中进行说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计算机等级证书、户籍证明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证件照片3张(请考生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所报考或调剂职位代码)。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面试确认。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确认方式分为电话确认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面试确认即可)。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31-88994055。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工作联系邮箱地址为jlgs88994055@sina.com(电子邮件格式要求见附件四),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面试确认。我局将以“面试确认信息收悉”进行回复,未收到回复信息的,请抓紧时间按照要求重新发送邮件。逾期未拨打指定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的考生及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人员,应主动告知我局(以免影响考生将来报考),自动取消面试资格。如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有变化,请在邮件备注栏中注明。
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www.jl-n-tax.gov.cn(发布招考工作最新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内容,有关体检和考察等要求将通过本网站发布。
4.面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均由本人自理。请面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面试及资格确认地点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
附件四:参加面试确认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