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国家行政学院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行政学院主楼A311教室、A313教室、A315教室(候考室)。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行车路线:西三环苏州桥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左转(向南)约300米,即到学院东门。
地铁、公交路线:
1、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乘374路公交车到万寿寺/紫竹桥北,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即到学院东门。
2、在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走到公交西直门站,乘534路公交车到厂洼北站下车。
考生请从东门进学院,按指路牌行进即可。
三、面试时携带材料
面试时,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
(二)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三)在校学生提供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四)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学院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注意事项
(一)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8:30前到候考室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截止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13:00前到候考室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截止13:2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0年3月3日前通知学院人事局。
(三)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学院联系电话:010-68929396,13651006365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