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录用2010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体检定于2010年1月16日(周六)—22日(周五)在北京集中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生名单及考点安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有关考生名单见附件1。
外交部专业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笔试、听力、口试考场及面试分批安排详见附件2。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Ø 外交业务类考生指报考英语、国际法、经济、金融、测绘及非通用语(包括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葡萄牙语、土耳其语、泰语和波斯语)职位的考生;
Ø 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办公厅、行政司及财务司等司局有关职位的考生。
三、 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名单的考生尽快登录我部公务员考录网页(http://www.fmprc.gov.cn/chn/pds/wjb/gbclc),下载《外交部录用2010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见附件3),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息(注:专业科目准考证号即专业考号),并粘贴一寸彩色近照1张。考生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工作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按要求下载并撰写《自述》、《考生情况调查表》,于1月14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我部邮箱Wjb_KLBM@mfa.gov.cn(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同时在面试候考时将打印的纸质版(A4)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附3张二寸彩色近照(请事先在背面用签字笔注明姓名和专业科目考号,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复印件。
(三)请非应届毕业生将以下有关材料于2010年2月5日前通过特快专递(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专业考号)寄至我部干部司考试录用职称处(北京朝阳门南大街2号,邮编:100701):
1.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2. 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3. 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4. 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5.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复印件。
(四)请考生自备文具。英语水平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需携带铅笔、针管笔或美工钢笔等描线工具、橡皮、直尺、比例尺,另可根据个人需要自备上色工具。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生需携带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五)为减轻京外考生负担,我部将对京外考生适当给予食宿、交通补贴。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考试当天如有感冒、发热现象,请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外交学院位置图及附近住宿参考信息见附件7。
咨询电话:010-65965185,传真:010-65965188,电邮:Wjb_KLBM@mfa.gov.cn
四、体检
(一)体检安排
我部将于1月18日(周一)—22日(周五)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分批见附件8)应于当日7:45前到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住院部楼西南侧30米)二楼多功能厅集合。
体检流程如下:1、在多功能厅登记、领取体检表并缴费;2、按照标识和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体检;3、抽血和B超检查完毕后可在一楼餐厅免费领取早餐;4、全部体检项目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一楼接待台。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2、体检当天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工作证),抽血前接受查证。另外每人须带签字笔一支和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将照片粘贴在体检表上。
3、体检前三至五日饮食宜清淡,戒酒。体检前一天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宜清淡,晚餐后禁食,保证睡眠充足。
4、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以便抽血检查。在完成抽血并做过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规定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勿携带贵重物品。戴隐形眼镜者请在检查前声明。
7、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各科慢性病或有手术史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主动向医生说明病情及所服用的药物。
8、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请主动将体检表交收表医生核对,以便进行体检后续工作和及时做出体检报告。
9、体检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外交部干部司考录职称处马琳琳同志(电话:010-65965185,手机:13466630393)或现场引导的医务人员联系。
10、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交通示意图见附件9);咨询电话:010-58043083。
五、后续安排
3月我部将组织工作人员赴进入考察范围考生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之后结合各项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于4月公布,适时签订就业协议。
考录咨询电话:010-65965185。
注:请考生打印通知和所有附件,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查看。
附:
1、参加外交部录用2010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生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