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收入和利润
一、收入
(一)收入的概念和特点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具有以下特点: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二)销售商品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2.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确认收入条件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下列因素: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3.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一般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2)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4)销售退回
(5)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6)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三)提供劳务收入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五)政府补助收入
二、利润
(一)利润的构成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所得税的核算
1.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2.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三)利润的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