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三大改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在1953年春天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该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也就是说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实现“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三改”即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当时毛泽东同志估计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三年恢复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他认为中国“大约在五十年到七十年的时间内,就是十个五年计划到十五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可以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三大改造”后期,由于发展速度过于迅猛,工作过于急促和粗糙,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偏差。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形成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从此,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20世纪中国的一次历史性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