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2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采取定编定岗方式计划考录区内公务员286人,具体考录计划和职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由自治区教育部门确认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西藏英烈子女。
3.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三)其他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2003年5月15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各考点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四)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9:30—5月19日18: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hrss.xizang.gov.cn)进行报名。点击首页“西藏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9:30—5月19日18:30。
2.通过资格初审并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除外),考生按照所学专业改报其他职位。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9:30起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5.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考务和技术服务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328229。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15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本次考试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北京、武汉、成都、咸阳、淮安12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考试。
(二)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直接加分。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视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三)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不累计加分。
2.对被评为2020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6月5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20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大学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到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69927)。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雷同试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雷同试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各市地相关网站等媒体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
七、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持本人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将资格复审结果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人选须填写《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考察工作人员要对考察人选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对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以及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各市地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部门、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下发录用通知,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关于区外公务员报名参加本次笔试的特别提醒:2021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考录区外公务员报名工作与区内公务员考录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同时报考区内公务员岗位和区外公务员岗位。区外公务员笔试以此次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笔试。区外公务员岗位的具体岗位信息另行公布,考生可先行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岗位选择工作。请有意向到区外公务员岗位就业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无区内公务员岗位可报考的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本次笔试,以免错过区外公务员岗位就业机会。
1.2021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计划.xlsx
2.报考咨询电话.xlsx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