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概念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马克思在比较蜜蜂的活动和建筑师的工作时曾说过,最蹩脚的建筑师与蜜蜂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在建筑之前,要预先进行设计,确定目的。作为人类活动形式之一的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总是按照一定目的进行的。不管教育者是否承认或是否明确,没有目的的教育实际是不存在的。这也是区别于自发影响的环境的标志。
教育目的规定了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对受教育者的一个总的要求。它集中反映了社会对年轻一代的规范,规定了教育工作的方向。
在现实生产中还有一个概念——培养目标,广义的培养目标就是教育目的。从整个社会讲,受教育者身心应具备什么品质,这既是全社会的培养目标,又是这个社会的教育目的。狭义的培养目标则是指教育目的在某些教育机构的具体化。一个社会对受教育者有一个总要求,这个总要求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的人的具体规格标准各不相同,这种在具体教育机构具体化了的教育目的,通常被称之为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指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具体化。一般分为幼儿园的培养目标、小学的培养目标、初中的培养目标、高中的培养目标、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而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又根据专业类别的不同而不同。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人的成长发展奠定德、智、体各方面的基础;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则是培养各种专门人才。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二、教育目的的意义
(一)教育目的既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又是教育工作的归宿
教育目的在整个教育工作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自始至终,全部教育工作都是以教育目的为核心展开的。诸如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组织形式的确定,教师的选派,无不受教育目的的影响,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培养理想的人才。检验教育工作是否成功也是看教育目的是否完全实现。因此,教育目的既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教育工作的归宿。
(二)教育目的对提高教育质量有指导意义
由于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复杂的社会活动,周期很长,需要对受教育者进行有计划的系统的工作,所以只有制定一个明确的教育目的,给各方面的教育力量指出共同遵循的方向,并激发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能动性,才能使大家步调一致,紧密合作,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教师、家长、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只有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了教育目的,才能将教育目的转化为自己教育活动的动力,才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