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中考回户籍升学工作要求
天津招考资讯网 2020-12-02 12:15:28 评论(0)条
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获悉, 2021年天津中考回户籍升学工作要求如下:
回户籍升学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升学,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准备回户籍区升学考生的申请手续,随 2021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一并在学籍校办理,学籍校校长是回户籍区升学资格审核的第一责任人。经学籍校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填写“是否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升学”选项及“户籍区名称”选项。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回户籍区升学申请。已办理回户籍区升学手续的考生不得撤销或变更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到户籍区进行书面材料审核等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