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获悉,2021年天津中考报名工作要求如下:
报名工作要求
1.各区中招办、各初中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实、从细做好各环节工作,积极主动疏导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实行初中学校、区中招办、市有关部门三级资格审查的程序。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初中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的学生报名,不得为非本校学籍的学生出具任何与高级中等学校升学有关的推荐证明材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3.各区中招办要主动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户籍和学籍有异议者进行核实。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报名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将取消该生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参加录取的资格,已升入高级中等学校的将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对于报名资格审核不严,在资格审核中存在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报名期间,各报名单位要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报名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各项防疫制度,确保考生和报名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区均须向社会公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或检举,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