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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七】FIDIC《施工合同条件》
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由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并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各方主体
涉及的主体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
(一)(咨询)工程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基于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的(咨询)工程师的权限较大。
(二)承包商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并向(咨询)工程师送副本一份。
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不是到(咨询)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
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三、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争端解决
争端的解决方式有裁决、友好协商、仲裁等。
(一)裁决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争端应提交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AAB)裁决。
1.DAAB的委任
DAAB是根据投标书附录中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共同设立的。DAAB由1人或3人组成。若DAAB成员为3人,则由合同双方各提名一位成员供对方认可,双方共同确定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
2.DAAB对争端的裁决
(1)DAAB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对争端做出裁决,并说明理由。
(2)如果合同一方对DAAB的裁决不满,则应在收到裁决后的28天内向合同对方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并说明理由,表明准备提请仲裁。
(3)如果DAAB未在84天内对争端做出裁决,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84天期满后的28天内向对方发出要求仲裁的通知。
(4)如果双方接受DAAB的裁决,或者没有按规定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裁决将成为最终的决定并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DAAB的裁决做出后,在未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改变该裁决之前,双方应当执行该裁决。
(二)友好解决
(三)仲裁
除非通过友好解决,否则,如果DAAB有关争端的决定未能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时,此类争端应由国际仲裁机构最终裁决。
【注意】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适用于总价合同形式
B.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组成
C.包括合同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但不包含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
D.专用条件的起草必须明确和清晰是起草五大黄金原则之一
E.在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具有较大的权限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选项A,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选项C,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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