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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包河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2020-04-17 19:56:22 评论(0)条

关于包河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5号),现将我区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提交材料等按照《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使用《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如有执业变更记录需累计执业时间的,应提供现执业注册登记部门出具的首次注册证明)。

  二、现场确认和初审

  负责辖区市管民营医院和区级发证的医疗机构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和初审,地址:包河区政府南楼522办公室,咨询电话:63357410。

  三、办理流程

  1.报送花名册。各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填写《2020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6),于4月19日17点前发送至区医政科邮箱(bhyzk7410@163.com),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擅自更改。(前期报送过花名册的单位无需再报)

  2.打印申请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花名册,由区卫健委统一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个人打印无效)。4月21日至23日,各单位安排1名人员携带法人签字承诺和单位公章的《2020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到区政府南楼522办公室领取考生申请表。

  3.考生确认。各单位将区卫健委打印的两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及单位自行打印的《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交给考生本人签字,务必让每个考生确认、签名。所有信息已经确认签字后不得进行修改。因个人网报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由考生自行负责。

  4.现场确认初审(4月24日至5月8日)。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医考的各项工作,请各单位汇总考生的报名材料,按照现场确认初审日程时间表(附件5),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1名专人到区政府南楼522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四、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由报名点审核确认后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要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5.安徽省医师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起止时间:2019年8月—2020年1月,承诺时间:2020年2月—2020年8月。历届生试用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0年1月

  6.需提供带教老师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可到窗口开具)。

  8.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9.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出师证书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须提供《2020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申请表》(附件4)。

  12.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13.考点其他规定的材料。

  所有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五、材料排序(不要装订,可用凤尾夹整理)

  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毕业证复印件、(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提供助理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考核证明,应届考生应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考生信息确认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放置报名材料前。

  六、其他事项

  考生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不再由考点打印发放。

  现场审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参考人员,指导考生核对本人填报信息、准备报考材料,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如后期省市有新的相关要求,我委将即时在包河区医政工作群内通知,请各单位及时关注并转达。

  附件1 (新版)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doc

  附件2: (新版执业医师)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2: (新版助理医师)安徽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附件3 (新版):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附件5:日程安排.doc

  附件6:2020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xlsx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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