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分为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全省各考区考生均可办理)。考生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考区所在考试中心发证窗口领取证书,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确定自己所在的考区,进而确定领证地点,准考证号与考区、领证地点对应关系见附表。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到自己的准考证号。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无法提供准考证的考生,领证时出示身份证,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发证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节假日休息。
二、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附表
准考证号(前五位) |
考区 |
领证地点 |
21818 |
省直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2楼 (网址: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
21801 |
哈尔滨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 (网址: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 |
21802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515室 |
21803 |
牡丹江 |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515室 |
21804 |
佳木斯 |
佳木斯市行政中心市政府8号楼2楼 |
21805 |
双鸭山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12室 |
21806 |
鹤岗 |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人力资源市场2楼 |
21807 |
绥化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43室) |
21808 |
大庆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 |
21809 |
七台河 |
七台河市学府街165号404室 |
21810 |
伊春 |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 |
21811 |
鸡西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605室 |
21812 |
黑河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202室 |
21814 |
大兴安岭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323室 |
21815 |
森工 |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
21816 |
农垦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2楼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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