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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17)
考试吧 2019-04-11 09:30:31 评论(0)条

  点击查看: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1、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B、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C、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和丁提供保证担保,但都没有与银行约定担保的方式和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和丁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B、丙和丁提供的是连带保证

  C、丙和丁各承担一半的保证责任

  D、丙和丁是连带共同保证人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没有约定担保的方式和份额的视为连带保证,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D正确。

  3、单选题

  甲收藏齐白石名画一幅,价值约10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因作生意失败外欠债60万元。一日,甲将齐白石的画作价1万元卖给亲戚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若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甲的债权人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C、不管乙是否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4、多选题

  债务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乙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A、甲将价值100万的汽车作价50万卖给A,对乙造成损害,A是善意第三人

  B、甲以150万购买了A的价值100万的汽车,对乙造成损害,A是善意第三人

  C、甲将价值100万的汽车作价50万卖给A,对乙造成损害,A是知情人

  D、甲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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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多选题

  下列对合同保全措施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描述正确的有( )。

  A、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B、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C、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

  D、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此处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6、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偿还欠款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7、单选题

  债务人实施下列危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不属于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情形的是( )。

  A、放弃到期债权,而次债务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赠与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C、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无偿转让财产的,无论次债务人、受让人是否知道该情形,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只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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